[組織架構]
本館設置館長1人、秘書1人。下設5個組室,分別為:研究發展組、推廣輔導組、行政室、主計機構、人事機構,
組織架構圖如下:
研究發展組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二、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三、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
四、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301
傳真:(03)5263100
推廣輔導組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
二、美學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
三、美術展覽、專題講座之策劃及執行。
四、新聞聯絡。
五、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201
傳真:(03)5263100
行政室
總務、採購、資料管理、研考、法制、公關、出版品等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501
傳真:(03)5263100
主計機構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01
傳真:(03)5263100
人事機構
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11
傳真:(03)52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