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促進文化與教育資源整合,增加學生接觸及體驗藝文內涵機會,與教育部共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該計畫內容重點之一,係透過徵選補助方式,鼓勵藝文機構及藝文工作者提供增加學生對於藝文感知能力的文化體驗內容,包含電影、音樂及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閱讀、文化資產 (包含建築、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及工藝設計六大領域,並透過具藝術與教育專長單位擔任輔導角色,協助體驗內容輔導及修整。為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計畫,文化部特訂定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以區域性方式辦理,分別由文化部部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生活美學館受理。
本館受理北區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包含徵件、審查、計畫修正、成果結報等行政支援業務,並籌組北區文化體驗內容專業輔導團隊,協助獲補助團隊轉譯計畫特色建構文化體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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