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多元文化及促進文化多樣性發展,鼓勵新住民夥伴參與社區營造及藝文推廣活動,爰辦理「112年北區新住民藝文推廣及社造參與計畫」。透過合作方案徵件與評審,並提供入選合作團隊執行經費及輔導入選合作團隊執行方案,藉由對新住民夥伴的輔導培力及實務操作,以及藝文推廣等策略,啟動並促進新住民社造參與。
- 徵件對象:包含新住民、新住民子女或長期關注新住民議題之團隊及組織(提案資格詳見徵件簡章)。
- 提案執行地點:需位於宜蘭、基隆、新北、臺北、桃園、新竹、苗栗、連江等縣市區域內。
- 提案執行經費:依審查結果提供執行經費,預計徵選7案,每案核定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20萬元為原則。於實際核定金額內,採實作計價方式支付費用。
其餘徵件細節詳見徵件簡章 https://reurl.cc/qLYG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