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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初選入圍名單

108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經初選評審團決議錄取36位,入圍名單請參閱附件檔案,入圍決選作品收件日為6月13日(四)至6月16日(日),敬請各位入圍者把握時間交件實體作品。

一.入圍決選作品送件方式(請擇1方式):

1.親自繳交決選送件表(決選送件表請至主題網站〈下載專區〉108年決選送件表(word檔)下載)及3件作品實體(貼妥作品標籤)至「璞玉發光」決選作品收件服務臺,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99號6樓(帝圖藝術展演館),受理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2.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99號6樓(帝圖藝術展演館)「璞玉發光」決選作品收件服務臺收,封面並請註明「108年璞玉發光-全國藝術行銷活動決選徵件作品」,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作品請妥善包裝寄送,如有受損情況,概由送件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任。


二.決選作品請自初選徵件參賽之6件作品中選擇3件實體作品送件,需自行裝裱並包裝完妥,裝裱後長邊、短邊皆不得超過160cm。畫框可裝裱壓克力片,玻璃裝裱者、作品尺寸或裝裱規格不符合簡章規定者及逾期送達,不予收件。作者應親自簽名,以視為完成之作品,否則視同不符簡章規定不予收件。

三.請於決選送件表中自行參酌市場行情訂定每件作品之展售價格(未填視為不符合本簡章規定,喪失入圍資格)及可提供之銷售折扣額度(即售價下限)。俾利後續得獎作品進行巡迴展售。

※決選送件表及作品標籤表請至璞玉發光官網「下載專區」下載: https://artlight.nhclac.gov.tw/downloadfilelist_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