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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案」自主參與類第二次受理申請公告

109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案」

自主參與類第二次受理申請公告

《申請對象》

1.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 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2.活動辦理地點於本館服務範圍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等9縣市。


《申請時間》

109年5月1日(星期五)至109年6月1日(星期一)止 (郵戳為憑)


《申請流程》

【步驟一】完成線上申請,傳送門:https://is.gd/JvHn3t

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完成線上申請,務必上傳可編輯之電子檔案(含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免用印)。

【步驟二】送件方式

1.親送:於109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函」及「應備文件」送達本館研究發展組簽收,逾時概不受理。

2.紙本:於申請時間內,將「申請函」及「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收」,信封註明申請109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案」自主參與類第二次字樣,逾時概不受理(郵戳為憑)


《應備文件》
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請依下列次序備妥一式1份。

1.申請函:受文者為「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2.經費補助申請表 (單位圖記=單位大小章)

3.計畫書(請勿膠裝或加封面,以免干擾行政作業流程)

4.立(備)案證書影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公司行號登記文件影本等。

5.「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單(單位圖記=單位大小章)。

6.可編輯之電子檔案(含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免用印)

  方式1:上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is.gd/JvHn3t

  方式2:mail至 ac307@nhclac.gov.tw ,並請來電確認檔案是否寄達。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03-5263176分機307林景星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