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的國家語言可以豐富國家的文化底蘊,惟目前除華語之外的國家語言皆面臨嚴重的世代斷層及語言流失,其中臺灣臺語、馬祖語、臺灣手語的復振資源,亟需政府與民眾的共同努力與推動。文化部自106年起,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至111年行政院核定四部會研提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逐步整合法令規範、各界意見及部會資源,並轉化成具體的各項語言復振工作,共同推動各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與發展。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三、執行單位:悟遠劇坊
四、協辦單位:南屏國小、宜蘭國小、員山國小、光復國小、
內城國中小
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2年5月至6月底
二、地點:國小、國中本土語言教室
國小及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