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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110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計畫」自主參與類第2次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110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計畫」

自主參與類第2次受理申請公告

《申請對象》

1.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2.活動辦理地點於本館服務範圍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等9縣市。

 

《申請時間》

11051(星期六)110531(星期一) (郵戳為憑)

 

《申請流程》

【步驟一】完成線上申請,傳送門:https://reurl.cc/RjdY46請按底下「線上申請」字樣。

請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完成線上申請,務必上傳可編輯之電子檔案(含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

【步驟二】函送計畫書方式(21

1.親送:請於110531(星期一) 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函應備文件送達本館研究發展組簽收,逾時概不受理。

2.郵寄:請於110531(星期一) (郵戳為憑),將申請函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至「300新竹市武昌街110/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收」,信封請註明申請110年「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計畫」,逾時概不受理。

 

《應備文件》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點我下載【附件2-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_自主參與類(1091201版本)

※以下資料務必備妥一式乙份

1.申請函:受文者為「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2.經費補助申請表 (單位圖記=單位大小章)

3.計畫書(請勿膠裝或加封面,以利行政作業流程)

4.立(備)案證書影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公司行號登記文件影本等

5.「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單(單位圖記=單位大小章)

6.可編輯之電子檔案(含經費補助申請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等)

方式1:上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方式2mailac307@nhclac.gov.tw,並請來電確認檔案是否寄達。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03-5263176分機307林景星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