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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補(捐)助計畫原始憑證就地保管須知

「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補(捐)助計畫原始憑證就地保管須知」,業於109年12月30日發布,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茲公告要點全文、發布令、逐點說明、須知附件各1份,供各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