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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文化部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自112年12月27日起受理申請

一、為培育國內文學創作新秀、提升臺灣文學創作能量,文化部訂定「青年創作獎勵作業要點」,獎勵全新文學創作計畫,文類不限;本(113)年度為強化支持青年創作者,獎勵金額度提高至新臺幣60萬元整。


二、申請資格為年滿十八歲至四十歲(民國94年至72年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限創作者本人)。


三、計畫執行期程以核定日起一年為原則。


四、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12月27日至113年1月27日止,請於期限內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網址),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