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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年都會型社造暨公廈行動方案徵選競賽

一、計畫目標:鼓勵透過更多彈性作法,例如社福照護(高齡長照、兒少照護、陪伴學習)、城鄉共好(人才交流、共同購買、社區換工)、環境永續(綠色環保、社區公約、城市農園)等議題,結合多元社群跨域執行創新實驗方案,以培力都會居民關心參與公共事務。

二、參賽資格:全國對都會型社區營造議題關注之個人(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公私立大學、社群團體等,均可參與。每單位限提l案。


三、執行期間及地點10971日至110930日止,至少擇1公寓大廈或其周邊區域辦理並鼓勵串聯不同公廈場域,以都會美好生活發想,協助鄰近社區居民暸解在地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強化互助網絡。

四、執行內容
(一)都會型社造議題實驗:每案須論述至少1項都會型社造議題,提出都會民眾參與公共事務及志願服務之誘因。
(二) 成立行動團隊:每案須輔導成立至少2個都會型議題社群或公廈行動團隊參與執行方案,每隊至少5名成員。
(三) 實踐擴大參與:為強化社群協力,每案須提出至少1個協力合作單位。
(四) 成果紀錄及分享:每案須於活動主題網站與粉絲專頁定期發表影像紀錄及活動報導,
自行剪輯5分鐘整體影像紀錄短片,於110年都會型社造成果展覽暨分享會發表。

五、徵件作業:

 (一)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5月15日(五)止。

 (二)送件方式:

   1.郵寄送件:請於申請時間內備函將文件郵寄至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地址:305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外封套請註明「109110年都會型社造暨公廈行動方案徵選競賽」字樣,以郵戳為憑。

   2.親自送件:請於申請時間內,將申請文件送至本館研究發展組簽收,受理親自送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逾時概不受理。

 (三)公文及應備文件注意事項:

   1.公文:受文者為「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發文單位全銜須與立案登記名稱一致。

   2.應備文件:請依下列次序,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請勿膠裝或加封面,以免影響行政流程),備妥一式8份(含電子檔)。

    (1)申請表(如附件1):填妥表內欄位後,蓋印申請單位圖記及代表人私章。

    (2)計畫書(如附件2):包含計畫名稱、目的、內容及執行情形之簡介、經費概算及來源、預期執行成效、計畫期程、過去辦理社造活動相關簡介等。計畫書本文以20頁內為原則。

    (3)收據暨切結書(如附件3)。

    (4)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4)。

    (5)申請者可將前述申請表、計畫書之可編輯檔(如:odt檔)及pdf檔email至:ac0080@nhclac.gov.tw,並請來電確認檔案是否寄達。

   3.如應備文件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4.無論是否得奬,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

六、如有任何問題,敬請致電03-5263176分機309徐小姐洽詢。


《附件整份帶走,傳送門:https://space.moc.gov.tw/BP524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