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本館設置館長1人、秘書1人。下設5個組室,分別為:研究發展組、推廣輔導組、行政室、主計機構、人事機構,
組織架構圖如下:

[業務職掌]
研究發展組 |
|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二、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三、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 四、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301 傳真:(03)5249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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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輔導組 |
|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 二、美學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 三、美術展覽、專題講座之策劃及執行。 四、新聞聯絡。 五、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201 傳真:(03)5283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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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室 |
| 總務、採購、資料管理、研考、法制、公關、出版品等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501 傳真:(03)526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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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機構 |
|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01 傳真:(03)524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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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機構 |
| 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11 傳真:(03)526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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