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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受理申請中

《申請對象》

  1. 北部九縣市(宜蘭縣、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及連江縣)文化生活圈內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政黨除外)。
  2. 通過本館申請展、主題展審查或本館邀請展演之藝文人士。

《申請時間》115年1 月9日(五)至115年1月30日(五) 下午5時止,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

《申請流程》依作業要點規定,採線上申請,申請補助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限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short.moc.gov.tw/s/ai3eeyx)辦理線上申請,填寫經費補助申請表、及事前揭露表,並上傳計畫書及立(備)案證書影本。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應備文件》缺件、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如有相關問題,請來電03-5263176分機201蔡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