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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本館設置館長1人、秘書1人。下設5個組室,分別為:研究發展組、推廣輔導組、行政室、主計機構、人事機構,

組織架構圖如下:

組織圖

研究發展組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二、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業務之調查、研究、編輯及出版。

三、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文物之典藏管理。

四、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301

傳真:(03)5263100


推廣輔導組

一、生活美學、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

二、美學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

三、美術展覽、專題講座之策劃及執行。

四、新聞聯絡。

五、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

電話:(03)5263176分機201

傳真:(03)5263100


行政室

總務、採購、資料管理、研考、法制、公關、出版品等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501

傳真:(03)5263100


主計機構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01

傳真:(03)5263100


人事機構

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電話:(03)5263176分機611

傳真:(03)52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