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前身為財團法人台灣省新竹社會教育館社會教育基金會,依據「臺灣省政府教育廳(78)教五字第46364號函」成立於民國78年。國立新竹社會教育館於民國97年3月6日改隸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後,本會依照民法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管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組織之,業於98年10月13日辦理變更法人登記完成,更名為財團法人新竹生活美學基金會。
本會以推動生活美學工作為宗旨,辦理下列業務:
| 一、 |
社區生活美學活動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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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社會教育之發展、研習及推廣。 |
| 三、 |
社區營造活動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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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社區文化活動與特色產業活動之推廣。 |
| 五、 |
社區藝術展演活動之推廣。 |
| 六、 |
其他有關區域生活美學推動事項及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文化藝術活動。 |
| 七、 |
上述辦理內容之人才培育及活動輔導。 |
本會將朝向加強藝術文化展演、生活美學運動、社區特色產業、社區總體營造等方向發展。協助北臺灣9縣市推動生活美學及社區營造業務,從國人的居家用品、民俗節慶、飲食習慣、環境美學等各面向萃取臺灣優質文化元素促成「生活美學藝術化、藝術美學生活化」之實踐。以期發掘過去生活的「品味」、提升現在生活的「品質」、創造未來生活的「品牌」,體現「三品生活、美學台灣」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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